许家印不能成为唯一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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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家印判了,八大罪状,非法吸存、集资诈骗、违法放贷、欺诈发行、违规披露、单位行贿、违法运用资金、职务侵占,每一条都足够沉重。 但审判锤敲响的那一刻,有一个问题比判决本身更值得警惕—罪名的边界在哪?从“质”上说,许家印有罪,毫无争议;但从“量”上说,这口锅到底该他一个人背多大? 有个笑话:劫匪抢银行只抢到一千万,新闻却报道抢了一个亿,多出来的九千万,是技术性平账。许家印现在就是那个劫匪,也是那只夜壶。把他打倒,当然大快人心,但千万不能出现一种局面——许家印倒下了,一部分人却借此全身而退,甚至发了财。 细看这八大罪状,哪一项是他一个人能完成的?单位行贿,需要有人收;违法放贷,需要银行配合;欺诈发行,需要中介机构盖章。这些都不是恒大内部能独立操作的。 如果把许家印比作劫匪,那我们必须盯紧:借着剿匪的名义,有没有人正在悄悄平账?更长远地看,许家印如今是无期徒刑,但未来会不会因为“良好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