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代表建议在手术同意书中增加“手术必要性专项说明”等内容,国家卫健委最新答复同时提到了术前小结、术前讨论记录。手术相关信息究竟应该怎样记录?
编辑/侯杰
图片/国家卫健委官网
手术前,很多信息都要写进病历:为什么要做这台手术、准备怎么做、可能有哪些风险、如果出现意外怎么办……这些内容,是不是都应该写进手术同意书?近日,国家卫健委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时,专门回应了这一问题。针对“在手术同意书中增加手术必要性专项说明、病情多种可能性告知”等建议,“答复”同时提到,相关内容可在病程记录中体现,包括术前小结、术前讨论记录等。那么按照现行规范,这几类手术相关文书分别记录哪些内容?
手术同意书重点不只是“签字”CDS REPORT | PART 1
先看手术同意书。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手术同意书主要记录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以及患者意见和相关签名等内容。从文书内容来看,手术同意书重点记录拟实施的手术及相关风险等信息。需要区分的是,手术同意书的书写项目并不等同于术前告知的全部内容。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手术前还应当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明确同意。在术前小结中,《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明确要求记录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麻醉方式、注意事项等。这里的“手术指征”,实际上是说明“为什么考虑为这个患者实施这台手术”的核心依据之一。而到了术前讨论记录,内容又进一步向“方案选择”延伸。规范要求记录术前准备、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具体讨论意见等。
对于书写规范,国家卫健委明确:按照现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术前小结和术前讨论记录本身就包含手术指征、手术方案等相关内容。
三份文书看起来有重复,其实各有重点CDS REPORT | PART 2
手术同意书、术前小结和术前讨论记录中,确实会出现一些相似内容,比如诊断、手术方式、风险等。但它们关注的重点并不完全相同。
这里还需要区分“术前讨论”与“术前讨论记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明确,除以紧急抢救生命为目的的急诊手术外,所有住院患者手术必须实施术前讨论,术者必须参加,讨论结论应当记入病历。同时,术前讨论可以采取手术组、医师团队、病区内或全科讨论等不同形式。也就是说,“所有住院手术都要讨论”,并不意味着所有术前讨论都采用完全相同的组织形式和记录模板。此次国家卫健委的答复,并没有新增一套手术病历书写要求,也不是要求简单地给手术同意书再增加两个固定栏目。从现行要求来看,手术同意书、术前小结和术前讨论虽然存在部分内容交叉,但记录重点有所不同。手术相关的病情、手术指征、方案选择和风险等信息,也因此分布在不同的术前记录中。针对“在手术同意书中增加两项内容”的建议,国家卫健委的答复并未将相关内容仅限于手术同意书,而是同时提到了术前小结、术前讨论记录等病程记录。这样看,这次答复讨论的虽然是“手术同意书怎么完善”,背后其实还是一个更基础的问题——一台手术,病历应该怎样把“为什么做、怎么做、风险是什么”完整地留下来。对于手术相关记录,您有什么看法和建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参考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人民网、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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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樊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