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指标,为何“国考”“等评”给出不同统计要求?(附拆解)

同一个指标,为什么“国考”已经统计过,到了医院评审仍不能直接套用?看似相同的名称背后,可能隐藏着统计范围(全院/科室)、计数单位(患者/手术例次)、数据来源(病案首页/专业监测)等多重口径差异。

编辑/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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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在开展质量管理、绩效监测和等级评审时,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同一个指标因使用场景、评价目的、责任科室或数据系统不同,统计对象、数据来源、计算单位和结果解释也可能随之变化。表面上看是同一项数据,实际取数时却可能出现分母范围不同、患者人数与手术例次混用、综合结果无法覆盖分类指标等问题。“国考”与医院等级评审之间,同样存在这类口径差异。

CDSreport对照《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监测操作手册(2025版)》与《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筛选出6组名称相同或管理主题相近、但统计维度不同的指标,从统计范围、数据来源、计算单位和评价重点等方面进行拆解,供医院读者朋友参考。

分母或识别方式一变,结果就不再相同CDS REPORT | PART 1

01

出院患者手术占比:一个看全院,一个看相关手术科室

“国考”中的出院患者手术占比,以手术及介入治疗患者人数占同期全院出院患者总人次数的比例计算。“等评”列出的相关指标为“相关手术科室年手术人次占其出院人次比例”,部分地方实施细则将分子、分母限定在相关手术科室,也有地方采用全院统计口径。因此,医院不能仅凭指标名称调用国考结果,还需结合本省实施细则,核对科室范围、介入治疗纳入规则和同次住院多次手术的计数方式。两项指标都在反映医院的手术服务能力,但前者以全院出院患者为分母,后者聚焦相关手术科室。假设某医院全年出院10万人,其中相关手术科室出院4万人,接受手术的患者2万人:按照全院出院人数计算,手术占比为20%;以相关手术科室出院人数计算,结果则为50%。因此,医院不能只调用已经生成的“手术占比”,还要确认相关手术科室的范围、介入治疗是否纳入、同次住院多次手术如何计数,以及转科患者如何归属。

02

Ⅰ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病案首页字段不等于实际感染事件

“国考”主要依据病案首页计算该指标。分子是手术切口类别为Ⅰ类、切口愈合等级填写为“丙级愈合”的出院患者人数;同一患者一次住院期间有多个Ⅰ类切口丙级愈合手术,按1人统计。分母中的多个Ⅰ类切口手术同样按1人统计。“等评”纳入的医院感染管理专业质控指标中,主要统计实际发生手术部位感染的Ⅰ类切口手术例次数占同期Ⅰ类切口手术总例次数的比例,评价基础是感染事件监测,而不是单纯使用病案首页的切口愈合字段。二者的关键差异在于统计单位和识别依据:“国考”按出院患者人数计算,主要根据病案首页中的Ⅰ类切口和丙级愈合字段识别;“等评”纳入的医院感染专业质控指标按手术例次数计算,分子为发生手术部位感染的Ⅰ类切口手术例次数,依据医院感染监测结果判定。然而,病案首页中的“丙级愈合”与院感系统中的“手术部位感染”管理主题相近,却并非完全等价。例如,患者出院后才发现感染,病案首页可能无法反映;一名患者接受多次手术,绩效监测可能按1人统计,院感质控则需分别计算手术例次。因此,这项指标在统计时,不能只由病案科或院感部门单独提供一个结果,而应将患者、手术、切口信息和感染事件进行关联复核。一项综合率,不能覆盖评审中的多项分类风险CDS REPORT | PART 2

03

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可以共用病例,不能共用统计结果

对于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国考”统计择期手术及择期介入治疗患者发生并发症的人数,占同期出院择期手术患者人数的比例。该指标主要通过病案首页识别:出院诊断属于规定的手术并发症,且入院病情为“无”;同一患者一次住院发生多个符合条件的并发症,按1人统计。“等评”则将手术相关医院获得性问题进一步拆分为术后肺栓塞、深静脉血栓、脓毒症、出血或血肿、伤口裂开、呼吸衰竭、麻醉并发症、急性肾衰竭、植入物并发症以及各系统、器官术后并发症等。两项工作可以共用患者住院号、手术操作、出院诊断、入院病情和并发症病例明细,但“国考”中的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是将规定范围内的并发症合并后,按患者人数计算的医院层面指标,不能直接替代“等评”中按并发症类型分别监测的分类结果。同属一个管理主题,统计范围仍可能不同CDS REPORT | PART 3

04

室间质量评价:国考数据不能覆盖评审纳入的全部检验质控要求

“国考”分别计算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项目参加率和合格率。参加率的分母,是医院已经开展且由国家临床检验中心同步组织室间质评的项目;;合格率的分母,是医院实际参加国家级室间质评的项目总数。《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将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纳入评审监测范围。按照现行临床检验专业质控口径,室间质量评价的统计范围包括国家或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项目;对于尚无室间质量评价计划的检验项目,还需按照相关标准开展替代评价。因此,“国考”形成的国家级室间质评数据,可以作为评审相关指标的数据基础,但不能完全覆盖省级室间质评以及需要开展替代评价的检验项目。医院还需分别核清已经开展的项目、具备室间质评计划的项目、实际参加的项目和最终合格的项目,避免将“参加项目数”与“参加率”,“合格项目数”与“合格率”混用。

05

处方点评:点评了多少与点评结果是否合理是两个问题

“国考”设置了两个相关结果。一是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统计范围包括门急诊处方、住院患者未在医嘱中的处方和出院带药处方,不包括住院期间用药医嘱;二是点评出院患者医嘱比例,按接受住院医嘱点评的出院病历份数统计。“等评”将药事管理专业质控指标纳入评审监测范围,按照现行药事专业质控口径,处方点评进一步区分门诊处方、急诊处方、住院患者用药医嘱以及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住院医嘱,并分别评价点评覆盖情况和合理性。因此,医院不能只保存一个笼统的“处方点评率”。“国考”结果无法直接替代“等评”纳入的各类点评率和合理率,但门急诊处方、出院病历及点评结果等底层数据可以分类复用。

06

药师配置:药师总数不能替代临床药师配置

“国考”中的“每百张病床药师人数”,以医院药师总人数除以实际开放床位数。药师总人数包括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和药士,并要求与医院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等评”还设置“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比”;2025年版药事管理专业质控进一步设置医师人数与药师人数之比、每百张实际开放床位临床药师人数等指标。因此,每百张床位全部药师人数、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人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以及医师与药师人数之比,不能相互替代。药师总数达到一定水平,并不意味着临床药师配置充分;临床药师人数增加,也不能直接说明全院药学人员结构已经合理。

同一个指标,不能只看同一个结果CDS REPORT | PART 4

以上6组指标并不是全部差异。例如,专业人员配置中,“国考”主要观察麻醉、儿科、重症、病理、中医等专业医师占全院医师总数的比例,“等评”还会根据专业特点,评价麻醉医师与手术间、重症医师与重症床位、中医医师与中医科床位之间的配置关系。国考中的医护比,也不能替代评审中的全院护床比和病区护床比。CMI的基础分组数据可能来自同一套病例,但在“国考”中可以作为相关指标的校正因素,在“等评”中还被直接列为运行和医疗服务能力指标。

相同数据进入不同评价场景后,其评价用途也可能发生变化。归根结底,指标名称只能说明两套评价体系关注了相近的问题,不能证明二者统计的是同一批对象、采用相同单位或来自同一数据系统。差异通常隐藏在全院与相关科室、患者与手术例次、病案首页与专业监测系统、综合结果与分类结果之间。医院可以共享底层数据,却不能只保存一个脱离统计口径的最终百分比。更稳妥的做法,是保留可追溯至患者、手术、感染事件、处方、检验项目和人员的明细数据,再按照不同评价规则分别生成指标结果。

文献参考:[1] 陈晔, 董四平. 我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解读与评析[J].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20, 13(2): 19-25.[2] 张长国, 李超凡, 陈立萍, 等.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数据质量管理五性原则探析[J]. 现代医院管理, 2024, 22(4): 96-100.[3] 张金凤, 罗敏辉, 邹征强, 等. 基于等级医院评审标准的质量监测指标数据验证实践[J]. 中国卫生质量管理, 2023, 30(6): 37-40.[4] 高梦婷, 汤梓菲, 张璐, 等. 三级医院评审数据平台构建及应用[J]. 中国卫生质量管理, 2023, 30(9).[5] 金瑞, 邵炜, 张敏敏, 等. 以医疗质控为核心的医院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探索[J]. 健康发展与政策研究, 2026, 29(2): 216-224.[6] 刘金婷, 常诚, 等. 三级医院评审数据核查机制与系统性错误成因研究[J]. 中国卫生质量管理, 2026, 33(1): 28-32.

【责任编辑:晶晶】

【实习编辑:樊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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