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版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将“国考”结果、数据质量等纳入前置条件,错误数据还将面临分档扣分。综合四川、湖南等省份更新标准来看,三级医院评审正进一步转向全周期监测,数据真实性、信息化能力和日常管理落实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评价重点。
编辑/侯杰
图片/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发布《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6年版)》。
与国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相比,江苏进一步细化了多项评审要求。例如,将“国考”结果、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质量等纳入前置要求;在数据核查方面设置分档惩罚性扣分。同时,在国家版取消“现场检查”部分后,江苏仍专门设置“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一步细化医疗质量、护理、药事、院感、医疗技术等管理要求。
今年以来,四川、湖南也先后发布新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CDSreport根据国家版和近期发布的3省评审标准文件进行了对比,对各地亮点特点进行了梳理,供医院读者朋友参考。
“国考”结果等硬指标纳入前置条件CDS REPORT | PART 1
与国家版相比,江苏进一步细化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的前置要求,其中最值得关注的一项,是将“国考”结果直接与医院申报等级挂钩。江苏明确,申报三级甲等医院的,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监测结果应达到前三年均为B及以上,或最近一年达到B++及以上;申报三级乙等医院的,应达到前三年均为C+及以上,或最近一年达到B及以上。对于未参加“国考”的医院,则根据省级医院绩效监测结果判断是否达到相应条件。
另一个变化集中在数据质量。江苏规定,上传至江苏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质量不能满足信息化评审条件,也属于前置要求情形。也就是说,评审不仅看医院最终报出的指标结果,数据本身是否符合要求,同样可能影响医院能否进入后续评审。
进入正式评审后,这一要求还进一步延伸到数据核查。国家版已经明确,评审数据核查条款比例不低于20%;医院上报值与核查值差距达到10%以上(含正负),无法提供原始数据,或数据被认定为虚假,均视为错误数据;错误数据条款占核查条款超过10%的,按照违反前置要求处理。江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设置分档扣分规则:错误数据占现场核查数据总数的比例达到1%(含)—2%的,扣减第二部分最终评审分数5%;2%(含)—5%的扣10%;5%(含)—10%的扣20%。
同时,医院还需建立纳入评审指标的数据目录清单,明确数据定义、数据源、采集方式、时间范围、结果和责任部门;对于计算所得的数据,还要能够追溯至原始数据。因此,江苏此次对数据提出的要求并不止于“报得准”,还进一步延伸到数据来源是否清楚、计算过程是否可还原、责任部门是否明确。
除“国考”结果和数据质量外,江苏还将器官捐献、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纳入前置要求,并根据医院等级、类型设置不同条件。例如,申报三级甲等的省市级医院原则上应具有不少于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三级乙等医院需具有不少于3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器官捐献方面,则根据是否开展器官移植项目以及申报等级,分别设置相应要求。
“现场检查”取消后医院管理怎么看CDS REPORT | PART 2
2025版国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最大的变化,是取消了单独的“现场检查”部分,更多使用日常监测、客观指标和定量数据开展评审。但在江苏版中,这并不意味着医院内部管理过程不再纳入评审。
江苏在“资源配置与运行数据指标”中专门设置了“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并明确这一部分需要在评审系统内提供佐证材料。这一部分共设置15个二级指标,覆盖医院治理、安全管理、医疗质量、药事、护理、院感、医疗技术等多个日常管理环节。
首先是医院治理与安全管理,包括中长期规划、公益性责任、党建和行风建设、内部控制、安防、消防等。例如,江苏专门提出医院消防“六化”建设,即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全员化、实体化和手册化。
其次是医疗质量日常管理,包括医疗质量体系、药事、护理、医院感染、医疗技术等。例如,江苏要求临床及医技科室建立质量管理小组,科室质控组织不仅要有计划、有总结、有活动记录,还要设置年度质量安全监管指标和目标并定期监管;针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要有改进成效和具体案例。院科两级质控组织还应运用PDCA、根因分析法等质量管理工具开展质量控制。
此外,一些江苏省级管理重点也被纳入其中。例如,标准设置“推动创新药高质量发展”“落实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等内容,并专门提出“三合理一规范”执行要求,即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诊疗、规范收费。医院不仅要制定制度和工作方案,还要开展全员培训、建立多部门联合督查和不合理诊疗行为约谈机制,并将相关行为纳入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和绩效考核体系。
由此来看,取消单独的“现场检查”并不意味着只看监测数据,部分医院管理要求被进一步转化为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和佐证材料等评价内容。
同一国家标准三省侧重点有何不同CDS REPORT | PART 3
江苏并不是今年唯一更新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的省份。此前,四川、湖南也已发布新版标准或细则。三地均依据《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制定,但在前置条件、信息化、数据核查、单病种选择及评审结果运用等方面,又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细化。
值得注意的是,核心制度量化监测已经成为三地共同方向。江苏将35项指标从“数据情况”和“执行情况”两个层面评价,四川逐项纳入,湖南也基本覆盖相关监测指标。
从三地“等评”文件来看,全评审周期监测、核心制度量化评价和数据真实性核查已呈现出一定的共性趋势。但地方侧重点仍有不同:湖南更突出信息化基础能力,四川进一步强化评审结果运用,江苏则在前置要求、数据质量和医院管理制度执行方面进行了更具体的细化。
【责任编辑:晶晶】
【实习编辑:樊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