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小面恃强凌弱惹众怒,碰瓷式维权可以休矣

作者:龚进辉

港股上市连锁品牌“遇见小面”翻车了!

最近,在全国开设数百家店的遇见小面起诉河南南阳夫妻店“渝见小面”商标侵权,索赔7000-8000元,律师称“四字占三字,构成近似”。老板娘哭诉自家40㎡小店,8元/碗面,要卖1000碗面才够赔。消息一出,舆论顿时炸开了锅,纷纷指责遇见小面商标霸凌、大公司恃强凌弱,直接被骂上热搜第一。

随后,遇见小面在《关于商标事件的说明》中强调将立即撤诉,并反思商标维权行动的流程。今天凌晨,又发布《致渝见小面的一封信》,创始人宋奇公开致歉、承诺无偿赠予商标,并宣布中止与外包律所合作,呼吁科学良性维权。明眼人都看得出,面对舆论压力,宋奇试图通过共情和实质性让步,来化解眼下这场信任危机,能否平息众怒不好说,但至少当事人并不买账。

渝见小面老板李勇发布《致遇见小面宋总及各界朋友的一封信》,在信中,他称于私于家庭,无法坦然接受这份道歉,并提议宋奇及遇见小面,向小面消费者,以及全国范围内并无恶意侵权、只是踏实谋生的小微商户致歉。

从法律层面来看,遇见小面维权合法但失度。遇见小面持有“遇见小面”商标,加上“渝见”与“遇见”读音、字形近似,容易产生混淆,起诉有法律依据。但问题在于,二者在字义(地名与动词)上存在本质区别。更重要的是,它们在市场地域上完全隔离,南阳并无遇见小面门店,且小店装修风格不同,消费者产生混淆的可能性极低。

法律平等保护大品牌的知识产权和小微商家的朴素营生,维权不应过度,更不能沦为磨刀向弱者的生意。

从情理层面来看,折射出大公司的傲慢与自省。遇见小面前期傲慢,委托第三方律所一刀切维权,忽视小微店主生存困境,背离自身从小店起家的创业初心。后期采取补救措施,道歉、赠商标、甩锅律所(实质是管理失责),姿态诚恳、措施务实,既化解个案矛盾,也挽回品牌声誉。

事实上,此次风波揭开了餐饮行业普遍存在的维权外包灰色产业链。品牌方将维权全权委托给第三方律所,采取“风险代理、胜诉分成”的模式。在利益驱使下,律所为了多赚钱,往往进行流水线式批量起诉,专挑不懂法、经不起诉讼消耗的街边个体户下手。

恕我直言,尽管这种“碰瓷式维权”让品牌方零成本获利,却严重透支品牌的社会公信力,吃相极其难看。值得一提的是,宋奇提出“无偿赠予商标”的表态,虽然态度诚恳,但也从侧面反映出企业内部对知识产权基本规则的认知存在盲区。

要知道,商标权具有独占性,同一类别上只能属于一个权利人,所谓的“赠予”在法律上只能称为“许可使用”。更何况,若对方本不侵权,无需任何人的许可,即可继续使用招牌。这说明遇见小面在将法务工作外包时,缺乏专业的内部人士严格把关。

尽管宋奇道歉和赠标在一定程度上挽回口碑,但资本市场无法完全放心。事件发酵后,遇见小面的股价一度出现明显下跌,反映出投资者对其品牌声誉受损及未来盈利可持续性的担忧。这无疑给遇见小面敲响了警钟:强势品牌的终极竞争力不仅在于冰冷的诉讼权利,更在于包容市井烟火、体恤底层民生的品牌温度。

在我看来,这场风波具有显著的警示意义,带来三大核心启示:

①知识产权不是大棒:企业在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需尊重小微商户生存权,维权有边界,善意有温度。

②企业价值观不能嘴上说说:“正直、善良”需落地到管理流程,外包律所不能成为背锅侠,核心责任在企业自身。

③小微商户需增强商标意识:开店前核查商标,避免无意识侵权;遇纠纷积极沟通,善用舆论与法律武器保护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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